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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易典学习机、电子词典三包服务政策
为保证消费者享受到满意的售后服务,深圳市华普天智电子有限公司依据国家微型计算机三包法制定以下三包政策,消费者可向相关销售单位或服务单位(视下列情况)申请售后服务。
本政策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快易典学习机、电子词典商品及其附件。
自购机之日起 7日内,若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在原购机处享有免费退机或换机之服务,或在华普公司指定的服务代理处享有免费保修服务。
自购机之机日起 1个月内,若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在原购机处享有免费换机之服务,或在华普公司指定的服务代理处享有免费保修服务。
自购机之日起1年内,若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享有免费保修服务。
耳机、数据连接线、充电器及充电电池等原机配件,不属于主机保修政策, 自购机之日起,提供三个月包换服务。
三包服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 无有效发货票及有效保修卡的(能够证明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3. 三包凭证内容与产品实物标识不符或涂改的。
4. 产品机身编号已被去除、涂改或因任何原因而难以辨认的。
5. 因人为及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机件损坏,包括:
A.由于粗暴操作所造成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因尖利物品、弯折、挤压、进液或掉落等所造成的缺陷, 例如显示屏碎裂);
B.由于对产品的不当使用所造成的缺陷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未遵照快易典有关产品的警示或说明 使用产品而造成的缺陷或损害(例如产品说明书中所载明的使用),和/或超出快易典合理控制的其它行为;
C.因将产品与非由华普公司制造、供应或授权的某一产品、配件、软件和/或服务共同使用或连接,或将产品用于其拟定用途以外的目的而导致的缺陷(例如感染病毒造成的故障);
D.产品因使用碳性电池、废旧劣质电池,或新旧电池混用,或电池密封破损或改动,或因电池被用于非指定设备中所导致的缺陷;
E.产品已被快易典 特约维修网点 以外的任何人士打开、更改或维修,或维修产品时使用了未经授权的零部件;
F.产品曾被暴露于水气、潮湿中,或极端的温度或环境条件下,或被暴露于前述条件的迅速变化中,或受到腐蚀、氧化或被食品或液体喷溅或受到化学品的影响。
6. 产品的 正常磨损 (包括但不限于外壳、电池的磨损)。
7. 因产品往返于消费者和快易典 特约维修网点 之间产生的交通费或邮寄费。
敬请关注
尊敬的客户:
为了保障您的“包修、包换、包退(简称“三包”)”权益,敬请关注以下信息!
购买产品时:
在购机时,完整、正确和真实地填写您的保修卡(在产品包装盒内),并且加盖销售者印章。
请妥善保管已填写好并加盖销售商公章的保修卡 ” 客户保留部分 ” 。索要有效购机发货票或购附件(若单独购附件时)发货票并妥善保管。
有效购机发货票:发票上要注明产品的机身编号(在产品机身背贴上的 12 位号码)、产品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
有效购附件发货票(单独购买附件)指:发票上注明附件型号,批号和购件日期,金额等内容并加盖销售者印章。
有效的保修卡及发货票是实现您 “ 三包 ” 权益的基本保证。 ( 有效保修卡和发货票:填写的内容全面、真实和正确,无涂改痕迹。 )
产品保修时:
若您在保修期内的学习机、电子词典发生故障,请携带您的有效购机发票和保修卡前往 快易典全国联保特约维修点(详见附录) 享受保修服务。
若您在保修期内的附件(无论是随机购买还是单独购买)发生故障,请携带有效购机发货票和保修卡,前往 快易典全国联保特约维修点 享受保修服务。
请务必为您产品中存储的所有重要内容和数据制作备份或保存书面记录,因为该内容和数据在产品的使用、维修或更换中可能会丢失或损坏;就产品存储内容和数据的丢失或损坏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或损失,华普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应明示或默示地承担任何责任。
产品更换后:
若您的学习机、电子词典符合更换条件更换后,旧保修卡应回收,并随新机附一张新的保修卡给您,请与发票原件一起妥善保管。
如有任何疑问 , 请拨打快易典客户服务热线 4006 780315 与我们联系。 深圳市华普天智电子有限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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